小说简介
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!这里有一本盘腿儿大仙的《守墓人:千年之约》等着你们呢!本书的精彩内容:,北宋天圣元年。,是红的。,七十二条巷弄里点起了万家灯火。人们端着月饼,提着灯笼,在街上笑着走着,没人注意到天边那轮月亮正一点一点染上血色。。,他的眼睛已经空了,嘴里发出不像人类的嘶吼,扑向最近的一个孩子。,青石镇变成了尸山镇。,当朝廷的官兵赶到时,整个镇子已经没有人了——或者说,已经没有活人了。尸体在街上游荡,啃食着同类的残骸。官兵们放火烧了镇子,火光烧了三天三夜,把月亮都熏成了红色。。因为在那...
精彩内容
,北宋天圣元年。,是红的。,七十二条巷弄里点起了万家灯火。人们端着月饼,提着灯笼,在街上笑着走着,没人注意到天边那轮月亮正一点一点染上血色。。,他的眼睛已经空了,嘴里发出不像人类的嘶吼,扑向最近的一个孩子。,青石**成了尸山镇。,当**的官兵赶到时,整个镇子已经没有人了——或者说,已经没有活人了。**在街上游荡,啃食着同类的残骸。官兵们放火烧了镇子,火光烧了三天三夜,把月亮都熏成了红色。。
因为在那场灾难的中心,有一个年轻人,活了下来。
他叫沈默,那年十九岁,是镇上沈家药铺的学徒。灾难发生时,他正躲在药铺的地窖里,听着外面的惨叫,咬着自已的手臂,不敢发出一点声音。
三天后,当他从地窖里爬出来时,他看到的是满地的焦尸和站在焦尸中间的一个人。
那个人穿着黑色的长袍,脸色苍白如纸,眼睛是血红色的。他看着沈墨时,没有攻击,只是静静地看着。
“你是唯一活下来的。”那个人说,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,“因为你心里有恨。”
沈默不知道他在说什么。他的父母死了,他的师父死了,他偷偷喜欢着的隔壁阿秀也死了。他确实有恨,恨那个让这一切发生的怪物。
而那个怪物,现在就站在他面前。
“杀了我。”沈默说。他不知道自已哪来的勇气,只是觉得,与其这样活着,不如死了。
黑袍人笑了,那笑容里有一丝说不清的东西。
“你还不知道我是谁。”他说,“我叫嬴勾,活了两千年了。你看到的这一切,是我的错。”
他告诉沈默,自已是最初的僵尸,是黄帝时期的将军,因为战败被贬,变成了不老不死的怪物。两千年里,他一直在寻找**诅咒的方法。青石镇的灾难,是因为他在这里进行了一场仪式,想要用活人的血,换回自已的命。
仪式失败了。青石**成了尸镇。而嬴勾,依然活着。
“我欠你一个交代。”嬴勾说,“所以我给你一个选择——杀了我,或者,跟我走。”
沈默拿起地上的一把断刀,刀尖指着嬴勾的胸口。
他的手在抖。
然后,他把刀放下了。
“你欠我的不是一条命。”他说,“你欠的是整个镇子。你欠的是让这一切不再发生。”
嬴勾看着这个年轻人,看了很久很久。
“好。”他说,“那我教你。我教你怎么**我,也教你怎么**像我这样的怪物。等你学会了,你再来取我的命。”
那一年,沈默十九岁。
他开始跟着嬴勾,走遍大宋的山川河流。他学会了辨识僵尸的种类,学会了配制克制尸毒的草药,学会了用桃木剑和符咒战斗。他见过最凶恶的僵尸,也见过最可怜的僵尸——那些刚刚死去,却因为执念不愿离开的人。
十年后,他二十九岁。
那年冬天,他在一个破庙里遇到了嬴勾。嬴勾的样子变了,头发白了,脸上的皱纹深了,看起来像个垂死的老人。
“我在老去。”嬴勾说,“这是我没想到的。两千年里,我第一次感觉到时间在我身上留下了痕迹。也许是因为那次仪式,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。我不知道。”
他看着沈默,眼神里有沈默从未见过的东西——疲惫,和一丝近乎温柔的东西。
“你学会了。”他说,“你可以杀我了。”
沈默没有动。
“我不想杀你了。”他说。
嬴勾笑了,笑得咳了起来。
“为什么?”
“因为你教会了我一件事。”沈默说,“僵尸不一定是怪物。有些怪物,是人变的。而有些人,是僵尸变的。”
嬴勾看着他,很久很久。
“那我给你另一个选择。”他说,“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,也许几年,也许几十年。等我死了,我希望有一个人,能替我守着。守着那些不该存在的存在,那些游荡在世间的亡魂。你愿意吗?”
沈默没有回答。
但他跟着嬴勾,又走了二十年。
公元1058年,嬴勾死了。
死之前,他把一个东西交给了沈默——一块玉佩,青色的,上面刻着一个古篆字:“守”。
“这是我唯一剩下的东西。”他说,“也是唯一能证明我曾经活过的东西。替我收着。也许有一天,你会需要它。”
沈默收下了。
他埋葬了嬴勾,在那个破庙后面的山坡上。没有墓碑,没有名字,只有一个土堆,和一块他从河边捡来的石头。
然后他继续走。
从宋朝走到元朝,从元朝走到明朝。他发现自已也在老去,但老得很慢,很慢。一百年了,他才像一个四十岁的人。两百年了,他才像一个五十岁的人。三百年了,他看起来还是五十岁的样子。
他不知道自已算什么——不是僵尸,也不是人。他是嬴勾留下的,一个活着的守墓人。
清朝的时候,他在一个村子里遇到了一个女孩。她叫阿月,十八岁,家里是开豆腐坊的。她每天早晨挑着担子去镇上卖豆腐,路过村口的时候,总会对他笑一笑。
他在那个村子里住了三年。
三年里,他看着她从女孩变成女人,看着她嫁人,看着她生孩子。他没有做什么,只是每天在村口坐着,看着她经过。
有一天,她问他:“你为什么总是一个人?”
他说:“我在等人。”
“等谁?”
“等我该等的人。”
她笑了,说:“那你等到了吗?”
他看着她,说:“等到了。”
后来她老了,死了。他离开了那个村子,再也没有回去过。
**的时候,他在上海遇到了一个男人。那个男人是个作家,写恐怖小说的,喜欢在深夜的咖啡馆里喝着咖啡,构思那些吓人的故事。他们聊了一夜,聊僵尸,聊鬼魂,聊那些不该存在的东西。
作家说:“如果你说的是真的,那你活了快一千年了?”
他说:“是。”
作家说:“那你为什么不写本书?把你知道的都写下来。”
他说:“没有人会信的。”
作家笑了,说:“没有人信才好。没有人信,才说明你守得好。”
那个作家后来写了本小说,叫《僵尸先生》,红遍了上海滩。沈默看了那本书,笑了。书里写的,没有一件是真的。
***,他去了**。***代,他去了**。九十年代,他又回来了。
他回到青石镇的时候,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开发区。当年的一切都不在了,只有镇口那棵老槐树还在,树干粗得三个人都抱不过来。
他在树下站了很久。
然后他去了那个破庙。破庙也不在了,变成了一个加油站。他找到后面的山坡,山坡还在,但那个土堆已经没有了。
他把那块青色的玉佩埋在那里,埋得很深。
然后他走了。
又走了二十年。
现在是公元2024年。
他还在走。